LEGAL / TERMS
網站使用與訂購條款
Terms of Service
未禾國際餐飲有限公司(統一編號:94260886,以下稱「未禾」或「本公司」)訂定本條款,說明本公司網站及訂購服務的使用、餐點訂購及相關服務規則。
一、適用範圍與各通路商品
本條款適用於下列網站及服務(以下合稱「本網站及訂購服務」):
- weiho.com.tw 網域及其所有子網域的全部網頁與功能,包括品牌介紹、菜單、門市、活動、團餐、包場、合作洽詢及其他頁面,不限於首頁。
- 未禾團購網 https://group-ordering.weiho.com.tw/ 的全部頁面、商品選購、取餐站、訂單、付款及相關功能。
- 本公司使用的外帶、外送及其他餐點訂購服務,包括透過第三方點餐或外送平台、應用程式、嵌入式訂購頁面及本公司官方通訊帳號受理的訂購;不以服務是否設於 weiho.com.tw 網域內,或是否由官網連入為限。
本條款涉及現場購買、電話或通訊軟體訂購及餐點交付的規定,亦適用於本公司透過該等方式提供的相應交易與服務。各筆交易仍依成立前揭示並合法約定的內容辦理;單純瀏覽網站,不當然表示已同意訂購或其他付費服務。
第三方平台本身提供的帳號、系統、金流、配送或其他服務,另適用該平台依法有效的服務條款。本條款規範本公司與顧客間的交易及服務關係,不使未參與本條款約定的第三方因此承擔義務;第三方另有條款亦不當然免除本公司依法或依約應負的責任。個別交易條件與本條款的適用,依雙方合法約定及相關法令判斷。
各通路得提供不同的餐點組合、配菜、醬料、份量、包裝、價格及優惠,不因品名相同而當然具有相同內容。請依購買通路的商品說明及下單前確認的訂購明細選購;例如,部分通路的醬料可能為另外選購項目,不隨餐附贈。
商品說明、廣告與雙方確認的交易內容,依法構成交易約定的一部分。本條款不排除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職人之火與自由之火
「職人之火」為店家搭配餐點。除各通路商品頁另有明示或雙方另有約定外,顧客選擇主餐蛋白質,其餘隨餐提供之基底、冷熱配菜、醬料、火花及餘香,由未禾依當日食材供應、備料及餐點設計安排,不提供固定配菜組合,亦不保證與產品圖片逐項相同。
配菜種類可能依季節、採購及當日供應更換;個別食材之大小、切法、形狀及塊數可能有所差異。未列為固定內容的配菜,可能於某次供餐提供,於另次供餐不提供。各餐點明示的主餐、配菜款數、重量或其他規格,仍應依交易成立時的約定提供。
「自由之火」及其他可選配餐點,依顧客選定並經確認的內容提供。選定品項如缺貨,本公司將聯繫確認替代或退款安排,不逕自變更已約定的選項。
三、示意圖片與實際餐點
您明白並接受,本網站內所有示意圖皆為行銷使用,實物以現場提供為準。
餐點示意圖片用於呈現食材組合、餐點風格及擺盤情境,不作為職人之火固定配菜種類、各食材塊數或排列方式的承諾。拍攝時可能因擺盤需要增加個別配菜的展示數量。例如,圖片中出現兩塊玉子燒,不表示每份餐點固定附兩塊玉子燒;玉子燒是否供應及配置,依當次購買前揭示的餐點規格及當日配菜安排提供。
圖片中未列入販售內容的餐具、佈景、裝飾道具或另售商品,不包含於餐點售價。光線、顯示設備及現場製作,也可能使餐點色澤、形狀及擺盤與圖片不同。
上述說明不排除商品頁或其他廣告明示的主餐、配菜款數、份量及其他規格,亦不作為實質減少已約定餐點內容、提供不符品質餐點或免除廣告真實責任的依據。
四、價格、份量與供應調整
未禾得因食材成本、季節供應及營運安排,調整後續販售之餐點價格、份量、內容及供應品項,並於相關通路交易成立前揭示。
到店購買,以交易成立前現場清楚揭示並確認的價格及規格為準;線上、電話或通訊軟體訂購,以該通路於交易成立前揭示並確認的內容為準。顧客對現場或訂購頁資訊有疑問時,可於訂購前詢問確認。
已成立的訂單,不因後續價格、現場供應或網站資訊調整而逕行加價或減少約定內容。如無法依約提供,未禾將聯絡顧客協議替代、變更或退還未提供部分的款項,並依法處理其他責任。
五、洽詢、下單與確認
團餐、包場、企業特約、加盟及合作表單為需求洽詢用途,送出表單不等同完成預約、保留場地或成立合作契約。
訂購前請確認餐點、數量、價格、附餐與加購內容、付款方式、取餐日期、時間、地點及聯絡資料。運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應於交易成立前說明。
交易雙方得以訂購頁面、電子郵件、LINE 或其他電子文件確認交易內容。訂單成立時點依訂購流程及雙方實際意思表示判斷:僅表示收到資料、且已清楚說明尚待確認的通知,不等同接受訂單;已明確接單或有其他表示接受訂單的行為者,不以通知名稱否認其效力。
顧客提供的訂購資料應正確;發現錯誤或需要變更時,請儘速聯絡未禾。訂單成立後的變更,須經雙方確認。
六、現做餐點、七日解除權與取消
本公司販售的現做歐烤碗、現做餐盒及其他易於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之現做餐點,不提供七日無理由退貨。以網路等通訊交易方式購買上述餐點,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七日無理由解除權之適用;本公司於訂購前以商品頁及結帳告知提供此項說明。
實體門市的一般現場購買,原則上無《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的七日無理由解除權。上述說明均不影響餐點有瑕疵、送錯、短少或未依約提供時,顧客依法享有的權利;亦不擴及依法不符合解除權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務。
如需取消或變更訂單,請儘速透過原訂購通路、電話或 LINE 聯絡未禾。未禾將依當時備料、製作、配送及履行情形,確認可否變更及退款處理方式;如主張扣除費用或請求損害,應具有合法依據,不因本條款概括沒收全部價金或重複收取同一損失。
另有於交易前提供並合法約定的取消規則者,依該規則辦理;涉及依法不得排除的解除或退款權利,仍依法律辦理。
七、取餐、配送與未取餐
顧客應依約定的時間、地點取餐,並提供可聯絡的資料。站點團購依所選餐期、日期及取餐站供餐;配送範圍、運費及交付方式,依該通路下單前的說明辦理。
一般店家外送僅限門市 4 公里內,距離以 Google 地圖行車距離計算;訂單滿 NT$450 免運,未滿 NT$450 收 NT$100 運費。超過 4 公里的訂單將取消並退款,請於下單前先確認配送距離。配送地址在門市 1 公里內且訂單滿 NT$150 者,可先私訊官方 LINE 小編,由專人免運外送。Uber Eats、團體訂餐與站點團購另依各通路下單前揭示或雙方確認的配送規則辦理。
站點團購之取餐站依距離門市設有出車門檻:門市 3 公里以內之取餐站一碗即出車;超過 3 公里至 5 公里,同一取餐站、同一餐須滿 3 碗方出車;超過 5 公里至 8 公里,須滿 5 碗方出車。碗數僅計歐烤碗,以截止訂購前完成付款之訂單為準;距離以取餐站至門市之 Google 地圖開車距離計算。未達出車門檻時,該餐不出車,未禾於午餐前一晚 20:30 前、晚餐當天 13:30 前以 LINE 通知;已付款訂單得選擇全額退款或改至門市自取。LINE Pay 訂單退回原付款帳戶;銀行匯款訂單於客人提供退款帳戶後 3 個工作天內退款。退款之訂單不列入分享與主揪回饋。
因顧客提供錯誤地址、未依約取餐或無法聯繫,致增加配送、保存或重製等支出者,依可歸責情形、合法約定及必要合理的實際支出處理。未取餐不當然等同取消訂單或取得全額退款,亦不當然授權本公司沒收全部款項。
現做餐點不保證無限期保留;如繼續保存已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本公司得停止交付並作必要處置。餐費及相關責任依未取餐原因及履約情形判斷。
因天災、交通中斷或其他事件影響供餐時,本公司將儘速通知受影響顧客,協議調整取餐、延期或退還未提供部分款項;相關損害責任依事件原因及法律認定,不概括免責。
八、保存、食用與加熱方式
本條適用於交付後供即時食用的現做餐點,不作為已驗證的冷藏商品保存期限或冷凍商品規格。
- 取餐後儘速食用:請勿將餐點長時間放置於車內、日曬處或其他高溫環境;室溫放置時間須計入運送及候餐後未妥善保溫、冷藏的累積時間,不能以顧客取餐時間重新起算。
- 未立即食用即儘速冷藏:請以潔淨、有蓋的容器分裝,冷藏於攝氏 5 度以下;勿等到餐點完全冷卻才放入冰箱。避免在室溫下累積放置達 2 小時,高溫環境應更快處理。
- 製作完成後兩小時內食用:請於製作完成後兩小時內食用完畢,逾時請勿食用。因顧客逾時食用或保存不當所致之損害,由顧客自行負責;本公司依法應負之食品安全責任不因此免除。
- 冷熱食材分開處理:復熱前先將生菜、冷食配料及醬料取出;需要加熱的飯、熟肉及熟食配菜,另外置於適合該加熱設備的容器中。
- 充分加熱:熟食復熱應均勻加熱至中心溫度超過攝氏 70 度;加熱後儘速食用。微波時應翻動或攪拌並確認中心充分受熱,不以表面熱度代替中心溫度;加熱時間因設備功率、食物份量及起始溫度而異。
- 更換容器:未確認原餐盒、上蓋、醬料杯及其他包裝適用於微波、烤箱或蒸煮前,請勿連同包裝直接加熱;應改用明確適用的容器,並移除餐具及不適用加熱的材料。
- 有疑慮即停止食用:餐點如有異味、變色、黏滑,或已久置、保存條件不明,請勿食用,也不要以再次加熱作為恢復安全的方法;沒有異味也不代表一定安全。
交付後因可歸責於顧客的不當保存或處理所造成之損害,依實際原因及法律判斷;本說明不免除本公司在製作、保存、配送或交付時應負之食品安全責任。
九、飲食需求與餐點問題
有食物過敏、素食或其他特殊飲食需求者,請於下單前提出,由未禾依實際食材與製作條件確認能否承接。未經確認的訂單備註,不代表本公司已接受或能完成特殊要求。職人之火配菜會變動,請勿僅依圖片判斷是否符合飲食限制。
餐點如有錯誤、短少、異物或品質異常,請儘速聯絡未禾,提供訂單或購買資訊;有疑慮的餐點請停止食用。可行時請保留照片、包裝及相關餐點,以協助查明,但未提供照片或未保留餐點,不當然喪失依法享有之權利。身體不適時應優先就醫。
十、活動、優惠與分享授權
優惠券、站點團購回饋及未禾火伴計畫,依參加時已揭示的資格、適用品項、期限及使用限制辦理。不得冒用身分、偽造交易或貼文、重複申領同一回饋,或以其他不實方式取得優惠。
站點團購分享連結帶來的朋友完成付款後,每位回饋分享者 NT$5 折扣金;當日主揪透過專屬分享連結帶來的成功購買者,也依每位 NT$5 計算。折扣金於該餐送達時段結束後 24 小時生效,生效後一個月內有效。當日主揪透過專屬連結,在同一取餐站、同一天、同一餐期帶來已確認付款的歐烤碗滿 10 碗時,改送一張下次可用、最多折 NT$125 的歐烤碗兌換券;該餐主揪專屬連結帶來的 NT$5 折扣金不另發。已退款的訂單不列入回饋,改到門市自取的訂單照常計算。
有具體事實證明不符合活動條件時,本公司得不核發或撤銷該筆不符資格的回饋,並說明理由;參加者可提出說明。活動更新不溯及剝奪依原條件已取得的權益。
參加者提交的照片、影片及文字應為本人有權提供的內容;本公司轉發、編輯或另作廣告使用時,依活動中明確揭示並取得的授權範圍辦理,單純標記未禾不當然授權不限方式或期間之商業利用。侵權責任依各方實際行為及法律判斷,不以參加者提供內容為由概括排除本公司責任。
十一、團餐、包場及合作
團餐與包場應於交易成立前確認餐點、日期、時段、人數、費用、付款及取消變更方式。低消、場地費、設備費、超時或額外清潔費等,應事先說明計算方式,不於使用後追加未約定的費用。
符合訂席、外燴(辦桌)等法定契約規範適用範圍的服務,依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本條款不取代依法應提供的契約及審閱程序。
加盟、企業特約及其他合作依雙方另行成立之契約辦理。網站介紹及需求洽詢,不當然構成保證獲利或收益的承諾。
十二、個人資料、網站內容與外部服務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權利行使,依本網站《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令辦理。提供他人資料應有合法依據,不得冒用身分。
本網站文字、圖片、影片及標誌等權利歸本公司或各權利人所有;除法律允許或取得授權外,不得侵害其權利。使用網站不得進行未經授權的系統存取、散布惡意程式,或違法妨礙正常服務。
外部平台的系統功能另依其條款辦理;本公司依法或依約應負的供餐、退款與個人資料保護責任,不因使用第三方服務而免除。
十三、更新、申訴與法律適用
本條款修訂時於本頁標示更新日期,不溯及變更已成立交易;依法或依約須取得同意的變更,另行辦理。
本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條款有疑義時,依法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部分條款無效時,其餘效力依法律認定。不排除消費者依法申訴、調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之權利。
有訂單、商品或服務問題時,請透過下列方式提供購買或訂單資訊,由本公司查明並回覆處理方式。
- 公司名稱:未禾國際餐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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